奴隶制的真正本性

私人生活史 I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 2007-07-18 05:20

  在罗马帝国时代,帝王的奴隶和自由人的地位与法国历史上的忠臣、顾问很像,如考伯特或富基特。大部分这些我们称为官吏或大臣的人都是帝王的奴隶和自由人:他们为主人、王子管理一些行政上的琐事。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做园艺工作的奴隶。可以肯定,“种植园奴隶”和斯巴达克斯起义的时代属于遥远的过去,罗马社会并不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由奴隶们耕种的大片田地也仅限于南意大利和西西里岛的一些地区(现代西方的一大主要特征就是古罗马的奴隶制特征不如1865年前美国南部的那么显著)。在别处,由佃农、雇工和奴隶们一起来耕种土地。一些地方,比如埃及,乡村的奴役根本就不为人所知。大地主让奴隶耕种一部分土地而不是租给佃农。这些奴隶在一个奴隶主的看管下过着集体生活,并由奴隶主的妻子为所有奴隶做饭。菲勒斯多特斯讲了一个朴实的葡萄酒商的故事。他亲自来管理葡萄园,因为用奴隶的开销太大。

  很多工匠似乎都做过奴隶。阿勒索的陶瓷店里都是奴隶和自由人当工人。在那里,一小群独立的商人雇用1到65个工人。在农业方面,我们发现独立的农民和佃农为大地主劳作。那时还需要额外的劳动力,他们都雇用日工,自由但却很辛苦。我用“被锁住的奴隶”来表示那些犯了错的奴隶,为了惩罚他们而将他们卖给私人监狱做囚犯。奴隶为大片的土地增添了劳动力,因为奴隶制已成为生产的原动力。罗马人必须抑制自由农民。粗略估计,在罗马的意大利地区,奴隶占了农村劳动力的四分之一。农民是罗马帝国的负担,奴隶的命运实际上也不好。

  不耕种的奴隶是家仆。高阶层的罗马人雇用很多仆人在家中,中层罗马人(他们不用做事也很富有)只有两三个奴隶。盖仑说:“帕加马的一位文法学家有两个奴隶。每天,他都和其中的一个去洗澡(为他脱衣、穿衣),另一个留在家里看门和准备食物。”家奴的生活条件各不相同,从懒散的女人到盖仑提到的有势力的监工,后者负责管理主人的所有事务,生病时看最好的医生。主仆之间的关系也各不相同。与主人为伴,监督其他的奴隶并不是好现象(虽然主人愿意,但只要一生气就会送他去干苦力,他们之间矛盾的关系就会变质)。男女主人会派受信任的奴隶去监视他们的“朋友”、仆人、教师、哲人或其他自由仆人。这些奴隶会把家里的丑闻逸事直接汇报给主人。还有一些奴隶可以做一些正式工作,他们通过为一些大人物服务获得安全的地位:文法家、建筑师、乐师和演员可能都是奴隶,主人欣赏他们的才华。与这些大人物亲近比为每日的薪水工作要划算,最后主人还会让这些奴隶自由。

  这种普遍的处境——与主人的不平等关系——使“奴隶制”这个词意味深长。无论是强大还是卑微,人们都用对孩子或是下等人的语气和言词对奴隶说话。奴隶制是一种非经济的关系,不只是一种法律制度。让我们难以相信或反感的是,它不是建立在财富的“合理”标准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差异。这就是拿它与种族歧视相对照的原因。50年前的美国,一个黑人可以成为著名的歌手或富有的商人,白人用正常的语气与他说话,称呼他的姓,就像对仆人一样。正如杰•克劳德所发现的,黑人可以成为特权阶级,很明显地受到尊重,这与金钱和权势无关。奴隶制、种族歧视和贵族阶级提供了大量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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