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主的两面性

私人生活史 I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 2007-07-18 05:20

  一个自由人为一个奴隶向主人求情,这是典型的罗马人的生活片断。作家们甚至文摘类读物都爱描写这个片断,因为这种矛盾的现象中包含了奴隶制权力的关键,这一点使他们感到很茫然。奥维德建议那个聪明得让人心仪的女人去演仁慈的姑母,自己扮演严厉的父亲:“当你在任何情况下随心所欲时,用你的情人当调解人。你曾答应要释放你的奴隶吗?留意他会求你的情人代替他向你说情。你曾原谅过奴隶犯下的过失吗?让你的情人去劝你做你本来就想做的事。”罗马法律并不认为这样的奴隶是逃亡者,他逃走,是为了请求主人的朋友去向主人求情。一个奴隶主在不影响整个奴隶主阶级仁慈的名声的前提下,会在个别事件中表现得严厉,因为人们只在同等地位的人之间要求仁慈。自己要求被宽恕的奴隶会被认为十分无耻,因为这让奴隶主们不得不选择原谅他。

  如果奴隶主的恩惠并不是为了展示他的人道主义精神,而只是因为他善良的本性,那么,一些奴隶主对奴隶所施的暴行也只是出于他们凶残的本性,而不是整个奴隶主阶级的特性。对奴隶的暴行并不少见。奥维德在他的一本关于诱惑的小册子中给出了一些忠告,从这些忠告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点。一个女人在抓住理发师时或是被人用针刺时动作和语言可以显得很粗鲁。一天,文雅的皇帝哈德良也用笔刺瞎了他奴隶的眼睛,之后他问那个奴隶想要什么礼物作为那只眼睛的补偿。受害的奴隶默默地站在那里,皇帝又问了一遍,并补充说他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任何东西。奴隶的回答是:“我只想要我的眼睛。”在基督教最后胜利的前夕,艾维拉会议谴责了身为基督徒的女奴隶主。她们“盛怒之下毒打佣人致死,证实了四天之内会出人命的说法”。

  残暴或愤怒的奴隶主会自我反省,从物质上来惩罚自己。一旦他们的气消了,便会忏悔自己的行为。盖仑医生离开罗马回到帕加马的家(在土耳其海岸附近时),同行的是一位来自克利特的人。这个人很高尚:单纯、友好、诚实。在付每日旅途费用时,他不是太吝啬,但他很容易发怒。有时他会对奴隶们拳打脚踢,用鞭子或棍棒打他们的头。到达科林斯峡谷时,旅客们把部分行李从森切斯港通过海运运到雅典。他们租了辆马车,沿麦加拉海岸线和奴隶一起前往雅典。盖仑的同伴发现奴隶们把本该随身携带的行李装上了船。这时他们已经过了依路西斯。他勃然大怒,因为找不到打奴隶的合适物件,于是拔下了腰间带鞘的匕首打他们的头。但是匕首刺穿了剑鞘,两个奴隶的头部受了伤,其中一个的伤势还十分严重。随即,这个奴隶主十分不安,来回走动。他脱去衣服,递给盖仑鞭子,恳求盖仑打他一顿,“作为对盛怒之下所做的事的惩罚”。盖仑笑着给他讲了一个关于发怒的哲学训诫(他是一个医生兼哲学家)。通过这件事,他总结了一条训诫:主人不要亲自动手惩罚他的奴隶,他应该等到第二天再做处罚的决定。

  这件事说明了一个传统的事实:在斯多葛派思想影响下的奴隶主的思想,在三个世纪的帝王统治下变得越来越慈悲。这说明奴隶制的人性化实际上是一种德化,不是开化的人性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来自一种特殊的历史发展。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夫妻的和谐性时已经做了说明。这种奴隶主和奴隶的德化无论如何也不是人道主义的,因为它对奴隶制的合法性深信不疑。它也不是为了平息奴隶动乱而故意伪装的策略。但是如果我们稍微灵活地看待此事,便可以很容易看出奴隶制的德化使这一制度不再像以前那样残忍了。奴隶制的德化也不是帝国法规的结果。法规声称已经改善了奴隶们的命运,并已成为唯一的法令。它的重要性是不一样的。在安东尼统治时期,杀了自己奴隶的人会被放逐或是判处死刑,除非他能给法官一个很好的理由。必须弄清楚的是,奴隶主杀死自己的奴隶和在他自己掌管的家庭法庭上判处奴隶死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安东尼的法令仅仅是古代合法谋杀和蓄意谋杀之间区别的再现。如果一个气愤的奴隶主通过正式手段处决一个奴隶,没有人会责备他。但如果他愤怒之下亲手杀了奴隶,那么他必须向法官解释他杀人的合法动机(就是说他杀人的理由足够充分,以致于没有必要提交家庭法庭审理)。只要举行了正规的仪式,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处罚他的奴隶们,安东尼承认这一点。同样,哈德良责备了一个在打猎时杀死儿子的父亲,他说凶手将会以父权的名义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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