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国农民工的发展与终结 作者:韩长赋 2007-08-03 09:16
所谓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存在和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个是一亿多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就业环境如何得到改善的问题;一个是农民工如何有序进入城市生活,并逐步成为市民、完成城市化的问题;一个是更广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逐步、合理地转移出来,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问题。
国内外正反经验证明,人为设置人口流动的障碍得不偿失,行政驱动的人口流动是不成功的,而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间自主的流动和移民是成本低的、稳定的,而且也是进退自如的、容易调节的。新疆、东北不少流动人口已经融入当地社会,而下乡“知青”都回城了。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有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但又必须考虑市场的力量,重视农民的创造精神。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顺应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应当考虑中国的特殊国情,还应当把握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因此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从事物发展的方向着眼,坚持农民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就业,向城市有序流动迁移的方向,打开城门,合理引导,逐步转移,有序进城;二是要实行城乡统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部分农民需要进城务工,一部分农民需要就地转移;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推动体制改革,探索消除产生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体制原因。农民外出务工最现实的是五件事:找到工作、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在这些方面,政府要积极提供服务,切实保障权益。城乡二元结构和长期的计划经济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分治,进行制度创新。
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转移就业;一方面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机会。农民不进城不行,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人口,不允许农民进城不符合现代化的规律;农民都进城也不行,中国农民太多,都进城会产生一些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现象。问题的关键在于进城多少合理,进哪类城市,多长时间走完这个过程,形成比较合理的城乡人口结构及分布。
前者就要制定一整套涉及农民工的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考虑他们的公共服务,为他们进城务工及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后者就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引导相关产业由沿海向内地、由大城市向县城梯度转移,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在当地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人居环境。
说到农民工不能不提到他们的土地问题。由于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存在进入城市和回到农村两种可能,因而土地对于农民工具有特别的意义,是他们的生产资料与社会保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有利于降低城市稳定风险和农民进城成本及失业风险。概言之,农民城市化要同城市发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相适应,农民脱离土地要同农民实现向城市移民及二、三产业就业相适应。
毫无疑问,解决农民工问题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城乡两个方面共同努力,有待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这就要依靠改革与发展,就要研究制定正确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构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使农民工问题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理性有序地得到根本解决。书总要有个序。不好意思请人写,自己现在又没有时间写,就以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日发表的我的这篇署名文章作为序。自以为此文作为本书序言是适宜的,因为它系统地表达了我的“农民工问题”观。
韩长赋
国内外正反经验证明,人为设置人口流动的障碍得不偿失,行政驱动的人口流动是不成功的,而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间自主的流动和移民是成本低的、稳定的,而且也是进退自如的、容易调节的。新疆、东北不少流动人口已经融入当地社会,而下乡“知青”都回城了。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有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但又必须考虑市场的力量,重视农民的创造精神。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顺应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应当考虑中国的特殊国情,还应当把握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因此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从事物发展的方向着眼,坚持农民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就业,向城市有序流动迁移的方向,打开城门,合理引导,逐步转移,有序进城;二是要实行城乡统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部分农民需要进城务工,一部分农民需要就地转移;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推动体制改革,探索消除产生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体制原因。农民外出务工最现实的是五件事:找到工作、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在这些方面,政府要积极提供服务,切实保障权益。城乡二元结构和长期的计划经济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分治,进行制度创新。
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转移就业;一方面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机会。农民不进城不行,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人口,不允许农民进城不符合现代化的规律;农民都进城也不行,中国农民太多,都进城会产生一些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现象。问题的关键在于进城多少合理,进哪类城市,多长时间走完这个过程,形成比较合理的城乡人口结构及分布。
前者就要制定一整套涉及农民工的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考虑他们的公共服务,为他们进城务工及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后者就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引导相关产业由沿海向内地、由大城市向县城梯度转移,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在当地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人居环境。
说到农民工不能不提到他们的土地问题。由于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存在进入城市和回到农村两种可能,因而土地对于农民工具有特别的意义,是他们的生产资料与社会保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有利于降低城市稳定风险和农民进城成本及失业风险。概言之,农民城市化要同城市发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相适应,农民脱离土地要同农民实现向城市移民及二、三产业就业相适应。
毫无疑问,解决农民工问题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城乡两个方面共同努力,有待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这就要依靠改革与发展,就要研究制定正确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构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使农民工问题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理性有序地得到根本解决。书总要有个序。不好意思请人写,自己现在又没有时间写,就以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日发表的我的这篇署名文章作为序。自以为此文作为本书序言是适宜的,因为它系统地表达了我的“农民工问题”观。
韩长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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