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新百出师未捷 挂牌转让胎死腹中
南京新百(600682.SH),勇挑南京国有上市公司改制先锋大旗。南京国资奇思妙想,开创1+X搭售改制思路。
金鹰国际另辟蹊径,连续9次举牌收购南京新百流通股,强行晋升南京新百第二大股东,从而杀出重围,甩下竞争对手。
国资选秀,金鹰国际靠举牌散发的魅力不可阻挡。金鹰国际吞下“X”劣质资产,不想“1”资产只听脚步,不见下楼。原来游戏规则是会改变的……
南京新百(600682.SH)位于南京市中心最繁华地段新街口广场东南侧,是一家老字号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营业面积4.1万平方米。目前,经营品种已达到24万余种。年销售规模近20亿元。南京新百的前身是原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店,是南京地区第一家国营百货商店,自1952年8月创建至今,已经具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南京新百是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一、南京当地最大的国有商贸企业,也是南京市第一家股票上市公司。2000年的销售利润指标 名列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首。
1992年4月,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店以定向募集方式,引入职工股东和其他法人股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家股所占比重降至占总股本的52.09%。
上市后,南京新百于1994年、1996年、2000年实施了3次配股,由于国家股放弃配股权,致使股份比例下降至24.49%。
2003年6月以后,在南京国有企业改制中,南京新百又成为“破冰先锋”,由此受到公众的持续关注。
本世纪初,一场“国退民进”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改制席卷全国。这是一场有别于以前任何一次的国企改革,从“产权”这个最基础的制度上推进,国有资本将按照有序原则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基本退出。
按照南京市的要求,以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三联动”(产权、劳动关系、债务)改革为突破口,全方位推进商贸、农业、城建、旅游、文化等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2003年5月,南京新百的改制被南京市政府列为当年四大资产重组项目之一。
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仅在1个月后,南京新百的国家股转让程序启动。
2003年6月12日,南京新百发布公告,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资公司)作为南京新百国家股授权管理单位,将其持有的南京新百国家股5,6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于6月17日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将是第一家将国家股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之前的非流通股交易大都是“一对一”的协议转让。
此前,从5月中旬开始,南京新百的股价开始一轮反弹走势,国家股转让的消息推动股价继续稳步上扬。
之所以要在产权交易中心竞价转让,主要是考虑通过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来操作,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国家股转让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这是国资管理部门积极倡导这种交易形式的原因,并在后来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然而仅仅4天后的2003年6月16日,即正式挂牌的前一天,此次挂牌转让被中国证监会叫停。
叫停的依据有章可循。早在2001年10月,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的通知》,重申《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规定;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唯一合法场所;强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下有序进行。
证监会与国资管理部门的冲突,让南京新百国家股的挂牌转让在公告4天后便夭折。而南京新百股价应声下滑,一轮反弹行情就此结束。
金鹰国际另辟蹊径,连续9次举牌收购南京新百流通股,强行晋升南京新百第二大股东,从而杀出重围,甩下竞争对手。
国资选秀,金鹰国际靠举牌散发的魅力不可阻挡。金鹰国际吞下“X”劣质资产,不想“1”资产只听脚步,不见下楼。原来游戏规则是会改变的……
南京新百(600682.SH)位于南京市中心最繁华地段新街口广场东南侧,是一家老字号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占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营业面积4.1万平方米。目前,经营品种已达到24万余种。年销售规模近20亿元。南京新百的前身是原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店,是南京地区第一家国营百货商店,自1952年8月创建至今,已经具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南京新百是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一、南京当地最大的国有商贸企业,也是南京市第一家股票上市公司。2000年的销售利润指标 名列全国十大百货商店之首。
1992年4月,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店以定向募集方式,引入职工股东和其他法人股东,成立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家股所占比重降至占总股本的52.09%。
上市后,南京新百于1994年、1996年、2000年实施了3次配股,由于国家股放弃配股权,致使股份比例下降至24.49%。
2003年6月以后,在南京国有企业改制中,南京新百又成为“破冰先锋”,由此受到公众的持续关注。
本世纪初,一场“国退民进”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改制席卷全国。这是一场有别于以前任何一次的国企改革,从“产权”这个最基础的制度上推进,国有资本将按照有序原则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基本退出。
按照南京市的要求,以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三联动”(产权、劳动关系、债务)改革为突破口,全方位推进商贸、农业、城建、旅游、文化等领域国有企业改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 2003年5月,南京新百的改制被南京市政府列为当年四大资产重组项目之一。
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仅在1个月后,南京新百的国家股转让程序启动。
2003年6月12日,南京新百发布公告,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资公司)作为南京新百国家股授权管理单位,将其持有的南京新百国家股5,6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于6月17日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将是第一家将国家股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之前的非流通股交易大都是“一对一”的协议转让。
此前,从5月中旬开始,南京新百的股价开始一轮反弹走势,国家股转让的消息推动股价继续稳步上扬。
之所以要在产权交易中心竞价转让,主要是考虑通过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来操作,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国家股转让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这是国资管理部门积极倡导这种交易形式的原因,并在后来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
然而仅仅4天后的2003年6月16日,即正式挂牌的前一天,此次挂牌转让被中国证监会叫停。
叫停的依据有章可循。早在2001年10月,证监会就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的通知》,重申《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规定;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唯一合法场所;强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必须在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下有序进行。
证监会与国资管理部门的冲突,让南京新百国家股的挂牌转让在公告4天后便夭折。而南京新百股价应声下滑,一轮反弹行情就此结束。
|
>>热点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