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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格鲁夫传 作者:理查德·泰德罗 2007-08-16 07:40

  1960年6月当伊娃和格鲁夫驱车横穿整个美国大陆的时候,他们毫无疑问地在使用州际高速公路——至少旅程的一部分是这样——这是一个庞大的公共基础设施。虽然说也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上说美国还是个好地方,的确为安迪提供了他所需要的——一个让天才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

  在伯克利的研究生院开学之前,格鲁夫在位于加利福尼亚里士满的斯托弗化学公司打过一阵工。他记得那间实验室“沉闷”又“破败不堪”,工作也令人厌烦。但是安迪即使在枯燥的环境下也能够找到学习的机会。一件事情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并对我未来成为一名经理产生了真正的影响。人们星期六来上班……我发现他们只是坐在那里胡说八道一气,并一直盯着窗户,直到第一把手的车开走,几分钟后,第二把手离开了,又过了几分钟下一个也离开了。最后一位头离开后不到10分钟,整个地方变得空无一人。安迪在夏季打工的次数很多,没有哪个是他喜欢的,都是些无聊、简单、繁杂的活儿,工人没有动力。十年后,当他作为英特尔人时,他表示不赞成夏季打工,因为他感觉这些工作都必将差强人意。他个人绝不会到他夏天工作过的公司里去做全职。他这样总结道,“要是把我的一些个人经历和我后来作为经理用来处理事务的一些坚定或者顽固的信念联系起来的话,真得很有意思。”

  这样做的确很有意思。格鲁夫一直认为——并且现在仍然这么认为——他是一个老师。他在伯克利大学和斯坦福大学都正式当过老师,在英特尔公司是非正式老师。但他一生都是个学生——一个十分敏锐的学生。从他最初工作的时候开始,他就善于聆听善于观察善于区分不同的事物。

  格鲁夫学到的很多关于管理的知识都是来源于学者们的著作。他一度为自己一周安排读一本管理书籍。除他之外,我想不出还会有谁能在日程排得让人承受不了的情况下还能严格要求自己读那么多管理书籍。我本人阅读过大量管理方面的书籍,我认为,对一个企业家来说,没有几本真正有参考价值和真知灼见的,即使有那么一两本,读起来也很枯燥。尽管如此,还是有些书的确写得不错,能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而格鲁夫总能找到这样的书。在20世纪70年代他读过彼得R26;F. 德鲁克的一本著作《管理的实践》。他称这本书是德鲁克“最好的书……我最喜欢的书,”因为书中描述了一位“理想的董事长”。用格鲁夫的话来说,这个人实际上是三人合一,“一个善于对外交往的人、一个善于思考的人、一个善于行动的人。”他把书的这一章复印了两份,一份给戈登R26;摩尔,一份给鲍勃R26;诺伊斯,因为他觉得这是对他们三人组合十分贴切的描述——诺伊斯是善于对外交往的人,摩尔是善于思考的人,格鲁夫是善于行动的人。

  在格鲁夫作出这番评价的那次采访中,有句离题话很值得我们留意,因为这句话流露出他内心的感受。在格鲁夫刚刚称《管理的实践》是德鲁克最好的书之后,他马上评论说,在德鲁克出版这本书“很久以前他就写过千余页的相同内容了”。这句话值得注意,因为它表明格鲁夫是不太能够给予无条件的赞美的。他的赞美中隐含着一点挖苦。

  跟格鲁夫谈话时经常可以看到他的这个习惯。他可以表扬你做过的某件事,但经常是——不总是,但次数多的足以引起你的注意——表扬完之后再冷不防给你泼一盆凉水。这当然让你很难受,而且让难受的程度翻倍,因为你没有任何防备。毕竟,就在几秒钟之前他还在表扬你。

  一个很了解亨利R26;福特的人曾经观察到,“他在场的时候,没有人可以完全地放松”。这里不是要把格鲁夫与福特在整体上进行比较。福特是个怪物;格鲁夫是一个让人无法不喜欢的具有超凡魅力的人。这样做是要提出一个问题——一个总让别人失去平衡的感觉——这便是格鲁夫个性的主旋律。他和福特都具有这一特质,于是就引发了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首席执行官都会引起这种感受。这仅仅是等级制企业组织中的一种生活事实吗?抑或这只是格鲁夫,或许,还有其他的几个人物所独有的呢?格鲁夫是否明白他具有让别人不自在的能力呢?在他一下子升任英特尔最高层领导——这个职位被认为是公司化的美国的顶点——的过程中,这种能力又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呢?在他取得成功的人生道路中,他非常有效的近乎残忍的进攻和他真正的魅力,以及他对别人真诚的关心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如何实现统一的呢?他本人和他的角色的共存有多和谐呢?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探究的问题。

  现在,让我们回到1960年的伯克利。这一年不仅是身处美国的好时候,也是身处加利福尼亚的好时候,能在这一年当上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研究生真是太幸运了,要知道,加州大学是全国众多州立大学中的佼佼者。

  在安迪看来伯克利分校是个什么样子呢?“课程都很难,”他回忆道。问题不是他们“本身就很难?,而是安迪之前接受的训练没有使他对这些课程做好准备。有一段时间他十分担心自己被退学,即便是保留了学籍课程也会不及格。这一次他真的感到很恐惧。幸运的是,就像前几次一样,对这里的课程他马上就适应了下来。他一旦适应了伯克利,他就会立刻变成明星。的确,当他适应了之后他发现这里的难度不比纽约市立学院的大。

  格鲁夫认为伯克利的学生们不如纽约市立学院的学生们积极上进。他绘声绘色地回忆道,他坐在一个“全都低着头并且对向量记法大惑不解”的班级里,向量记法他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当时教授正在往黑板上写。他在记笔记,不过他不明白“线2是如何与线1相连的”。可是教室里其余的八九十名学生,都一边注视着教授的书写,一边记笔记,显然对这样的讲授很满意。安迪于是鼓起勇气问教授线2是怎样与线1相连的。那位教授看了看黑板,意识到他犯了个错误,就把它擦掉了。所有其他的同学像机器人似的也把他们刚刚写上去的擦掉了。格鲁夫突然发现他的同学们不太聪明,他们只不过是被动接受而已。

  对于格鲁夫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因为我发现这些讨厌的家伙根本不比我懂得多。他们只不过不敢说出来而已。让他们见鬼去吧。”这与纽约市立学院形成了惊人的对比。“在市立大学,我是说,任何事你都别想糊弄过去。那里的气氛很活跃。作为一名讲师,在那儿你最好讲得井井有条,逻辑严密,否则学生们会指出你的纰漏。”相比之下,伯克利比较缺乏生气,比较安静,课内外比较缺少挑战性。

  一旦大家了解了后来所发生的事情,就会发现格鲁夫对伯克利的回忆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仅仅四年之后,在那里爆发了政治抗议事件,领头的是发起“言论自由运动”的一个叫做马里奥R26;萨维奥的学生。1964年的秋天该校园发生了因学生罢课而集体被捕,这成为那个年代全国各大院校抗议美国国家政策的范例。20世纪60年代发生过很多事情,但是人们记忆犹新的事情是1964年发生在伯克利的抗议事件,就在那座给安迪R26;格鲁夫留下一个如此平静、如此被动印象的校园。

  格鲁夫自己也经历了校园骚乱,不过那时他已经当了老师,而不是学生,他对校园骚乱很不耐烦。在伯克利获得博士学位之后他就在那里教授化学工程。他记得,有一天正赶上他有课,学生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罢课”。开车去那里上课是件特别麻烦的事。我清楚地记得我说过,要是那些混蛋不来上课……我一定会火冒三丈。最后,在我到达伯克利之前,我已经想好了要给学生一个突然测试,就连测试内容都想好了。谁没来上课谁就是零分。我走过空荡荡的校园,连个人影儿也没有,我感到怒火中烧。走进学楼我把教室门砰的一声撞开,结果发现全班学生都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着我上课呢。难道这些学生去上课是因为他们知道安迪是谁吗?后来成为英特尔公司高级主管的比尔R26;拉廷说,他记得安迪是一位纪律严明的人。用安迪自己的话说,“我也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工程师们总是处于他们自己的世界里。他们只关心他们所受到的教育,让所有其他的胡扯都见鬼去吧。”

  1963年的时候,格鲁夫可能已经发现伯克利“缺乏生气”了,不过他本人当然不是这样。他首先关心的是伯克利也许没有足够高品质的流体动力学项目能使他感到满意。但是他得知这所大学的确有这样一个项目,“由安迪R26;阿克利沃斯负责,这是个要认真对待的人物。”阿克利沃斯出生于雅典,比格鲁夫大9岁。1947年他移民到美国,1962年加入美国国籍,和格鲁夫同一年。他的简历上列了180本出版物、35项荣誉和奖励。1962年阿克利沃斯从伯克利搬到了斯坦福,1988年成为那里的名誉教授,同年也成为纽约市立学院爱因斯坦科学工程学院的名誉教授,无意中将安迪R26;格鲁夫在流体动力学方面的兴趣联系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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