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2002:应对中国入世的挑战(1)
中国金融大变革 作者:李利明 2007-08-17 02:29
2002年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从主要的国家领导人到地方行政长官,从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金融系统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都出席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背景是,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是一件对中国金融改革产生全面而深刻影响的大事。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了WTO,按照中国入世协议,到2006年底中国金融业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金融开放将对金融改革产生全面影响。在开放倒逼改革的大背景下,从2002年起,中国金融业开始了真正地向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靠拢的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改革。
金融全球化的挑战
世纪之交,随着中国入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金融业越来越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挑战。
金融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从长期来看,金融全球化大大提高了世界金融市场的效率,对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金融全球化也使国际资本的流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运行,导致资本大规模无序流动,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使一些经济体部分地丧失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宏观经济的控制能力。
在中国入世前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教授钱颖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黄海洲向有关国家领导人递交了一份名为《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的报告。报告的开篇就指出:中国加入WTO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同时,它也会带来新的风险,其中最严重的一种风险很可能关系到中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发展。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不稳定和金融危机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破坏性的危害,表现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因此应当引起中国的警觉。
近来的研究发现,日本在1992—1998年和韩国在1997—2000年为处置银行坏账所负担的财政支出分别达到各国年GDP的215%和147%;北欧国家自1990年以来的三到四年里因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达到其年GDP的10%—30%;智利1983年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年GDP的30%;印度尼西亚在最近的金融危机中遭受的损失更高:它用于处置银行坏账而付出的财政支出在1997—2000年间高达其年GDP的55%。
金融危机还会带来致命的政治损害。国际经验显示,作为金融危机的后果,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失去了职位,并且他们过去的政绩不再被认可;执政党失去了权力;政权被颠覆;处于危机中的国家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所提出的条件作出让步。印度尼西亚在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政治动荡就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例子。
金融危机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损害。这些损害反映在社会不稳定和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上。印度尼西亚在这方面又是一个例子。那里的金融危机造成了社会混乱,引发了骚乱和不同种族、宗教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冲突。在危机发生前的30年,印度尼西亚在减少贫困方面做得很好——甚至比中国做得还好——因而它成为世界银行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的典范。但是,印度尼西亚的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它从前在减少贫困方面取得的成绩,因为现在许多穷人再次回到贫困线以下。
钱颖一和黄海洲指出,中国经受不起较长时间的金融不稳定或严重的金融危机,这会破坏中国在过去20多年里经济改革和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必须认真严肃地研究中国入世之后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也就是金融全球化对中国的挑战。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了WTO,按照中国入世协议,到2006年底中国金融业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金融开放将对金融改革产生全面影响。在开放倒逼改革的大背景下,从2002年起,中国金融业开始了真正地向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靠拢的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改革。
金融全球化的挑战
世纪之交,随着中国入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金融业越来越面临金融全球化的挑战。
金融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从长期来看,金融全球化大大提高了世界金融市场的效率,对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各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金融全球化也使国际资本的流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运行,导致资本大规模无序流动,蕴藏着引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使一些经济体部分地丧失宏观经济决策的独立性和宏观经济的控制能力。
在中国入世前夕,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教授钱颖一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高级经济学家黄海洲向有关国家领导人递交了一份名为《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的报告。报告的开篇就指出:中国加入WTO为经济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同时,它也会带来新的风险,其中最严重的一种风险很可能关系到中国金融行业的稳定和发展。国际经验表明,金融不稳定和金融危机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破坏性的危害,表现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方面,因此应当引起中国的警觉。
近来的研究发现,日本在1992—1998年和韩国在1997—2000年为处置银行坏账所负担的财政支出分别达到各国年GDP的215%和147%;北欧国家自1990年以来的三到四年里因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达到其年GDP的10%—30%;智利1983年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超过其年GDP的30%;印度尼西亚在最近的金融危机中遭受的损失更高:它用于处置银行坏账而付出的财政支出在1997—2000年间高达其年GDP的55%。
金融危机还会带来致命的政治损害。国际经验显示,作为金融危机的后果,政治家和政府官员失去了职位,并且他们过去的政绩不再被认可;执政党失去了权力;政权被颠覆;处于危机中的国家不得不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金融机构所提出的条件作出让步。印度尼西亚在金融危机后出现的政治动荡就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例子。
金融危机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损害。这些损害反映在社会不稳定和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上。印度尼西亚在这方面又是一个例子。那里的金融危机造成了社会混乱,引发了骚乱和不同种族、宗教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冲突。在危机发生前的30年,印度尼西亚在减少贫困方面做得很好——甚至比中国做得还好——因而它成为世界银行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的典范。但是,印度尼西亚的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它从前在减少贫困方面取得的成绩,因为现在许多穷人再次回到贫困线以下。
钱颖一和黄海洲指出,中国经受不起较长时间的金融不稳定或严重的金融危机,这会破坏中国在过去20多年里经济改革和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必须认真严肃地研究中国入世之后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也就是金融全球化对中国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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