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与证券机构监管(1)

中国金融大变革 作者:李利明 2007-08-17 03:33

  1949年之后的中国证券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证券公司是伴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而出现的。在证券机构从无到有的形成过程中,经历了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共同监管、中国证监会监管这三个时代。

  1992年之前:起步与早期监管

  在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前,对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监管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1986年8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率先办理有价证券的柜台转让业务,这是金融机构最早开展的证券业务;9月,工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部开始挂牌上市股票,当时交易的股票是飞乐音响和延中实业。

  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成立了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1988年7月,中国首家股份制证券公司——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成立。接下来几年,一些证券公司相继成立。1992年9月,三大全国性证券公司组建:由工行牵头筹建的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由建行牵头筹建的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由农行牵头筹建的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宣告成立。

  从1990年代初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为证券公司定规:199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证券公司管理办法》;1991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颁布《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进入1990年代,股份公司、证券公司相继出现以后,在国务院的授权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酝酿批准成立正规的证券交易所。

  1990年11月14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0年11月26日,上交所召开成立大会,这是1949年以来设立的首家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张营业,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莅临祝贺。

  1991年4月11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

  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是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起步发展的开端。

  就在正规的证券交易所成立前后,1990年9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证券报价交易系统(STAQ)成立;1990年12月5日,STAQ系统在北京正式开通运行。(1993年5月2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决定,STAQ和NET两系统的法人股交易市场进行整顿,暂不批准新的法人股上市交易。)

  1992—1998:证券委和证监会

  随着证券交易所的成立、证券公司的增加和股份公司的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在监管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同时监管证券市场和证券机构,难免有些力不从心从而导致监管不力,使得证券市场相继出现了一系列违规操作、市场混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开始酝酿成立专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

  作为预备工作,1992年7月3日国务院成立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

  1992年8月9日—11日,深圳发生了认购新股的“8R26;10事件”。“8R26;10事件”之后,国务院认识到由于中央银行肩负宏观调控经济、实施货币政策的重任,加之各级政府参与市场较深,因此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很难管好证券市场。此后,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权开始转移。

  1992年10月2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朱镕基副总理兼任主任,刘鸿儒、周道炯任副主任,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组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有关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拟定有关管理法规,证券委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在成立国务院证券委的同时,还成立了中国证监会,由有证券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刘鸿儒任主席。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委的执行部门,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

  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将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交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具体执行。

  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后,虽然开始负责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但是对于证券公司的审批和监管仍旧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证券委作出决定,由中国证监会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审批、监管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权开始出现分化。

 



看过此书的网友也看过了
 
相关阅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