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沪深300股价指数——指数期货标的物(2)
股指期货投资指南 作者:徐国祥 2007-08-27 01:55
8. 应该不易被操纵
开展指数期货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者为规避系统风险对其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的需要,同时也满足投机者的投机需要,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另外,通过一部分投资者的套利交易,充分发挥指数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这就要求基本指数总流通市值比较大,样本股中不应存在流通股权重过大的股票,唯有这样才能够使基本指数不易被操纵。
二、沪深300指数及特点分析
(一)沪深300指数的定义
在确定沪深300指数编制应遵循的原则之前,首先要明确该指数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因为根据不同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可以编制不同的股价指数。沪深300指数的目标和功能有两个:一是客观、综合地反映沪深股市的概貌和运行状况,且作为评价市场的尺度和标准,能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方向标;二是可作为金融创新基础的基准指数,如作为股票指数期货的标的物。
因此,沪深300指数的定位和功能决定了它的编制原则包括:第一,能反映整个中国A股市场的股价综合动态走势;第二,其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应达到沪深两市所有A股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的50%以上,以保证该指数的流通市值的规模和足够的流动性,并不易被操纵;第三,应具有良好的行业代表性,能够将反映主体经济行业的股票包含在内;第四,应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第五,应具有较高的套期保值效率和较低的套期保值成本。这些编制原则符合指数期货标的物的要求。
沪深300指数可以做如下定义: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的股票中选取规模大和流动性强的最具代表性的300种成分股作为编制对象,并以这些成分股的自由流通量为权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期点数为1000点的股价指数。
(二)沪深300指数的特点
与其他指数相比,沪深300指数在编制上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采用自由流通量为权数,这保证了该指数是反映流通市场股价的综合动态演变。所谓自由流通量,简单地说,就是剔除不上市流通的股本之后的流通量。具体地说,自由流通量就是剔除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交叉持股后的流通量。这个特点保证了投资者能在流通市场买到自己所需要的该指数数量,便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投资组合和指数化投资。
二是在成分股权重的确定上,该指数采用分级靠档法,共分为九级靠档。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特殊性以及未来可能的结构变动,同时也能避免股价指数非正常性的波动。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三是在样本股的调整上,该指数设置备选名单,其目的是为了固定样本数量的指数的样本股临时调整,如样本股公司退市、合并等,以提高样本调整的可预期性,增强指数管理的透明度。
四是引入了大市值公司快速进入沪深300指数的机制。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新股发行重新启动,一批国民经济支柱型企业陆续上市。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如果不能及时地将这些股票纳入成分指数,指数功能就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中国银行被调入后,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从65.56%提高到70.18%,流通市值覆盖率从59.38%提高到59.66%。沪深300指数的流通市值越大,指数期货标的物被操纵的可能性就会越低。因此,经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补充大市值公司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
(三)沪深300指数的优势
与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相比,沪深300指数的编制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沪深300指数属于成分指数,新股上市(除少数大市值公司外)不会马上进入指数,从而保证了指数的稳定性。而新股如果在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时上市,就被纳入指数的计算范围,这会影响指数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的可比性。
开展指数期货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者为规避系统风险对其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的需要,同时也满足投机者的投机需要,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另外,通过一部分投资者的套利交易,充分发挥指数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这就要求基本指数总流通市值比较大,样本股中不应存在流通股权重过大的股票,唯有这样才能够使基本指数不易被操纵。
二、沪深300指数及特点分析
(一)沪深300指数的定义
在确定沪深300指数编制应遵循的原则之前,首先要明确该指数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因为根据不同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可以编制不同的股价指数。沪深300指数的目标和功能有两个:一是客观、综合地反映沪深股市的概貌和运行状况,且作为评价市场的尺度和标准,能为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方向标;二是可作为金融创新基础的基准指数,如作为股票指数期货的标的物。
因此,沪深300指数的定位和功能决定了它的编制原则包括:第一,能反映整个中国A股市场的股价综合动态走势;第二,其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应达到沪深两市所有A股流通市值和成交金额的50%以上,以保证该指数的流通市值的规模和足够的流动性,并不易被操纵;第三,应具有良好的行业代表性,能够将反映主体经济行业的股票包含在内;第四,应便于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第五,应具有较高的套期保值效率和较低的套期保值成本。这些编制原则符合指数期货标的物的要求。
沪深300指数可以做如下定义: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的股票中选取规模大和流动性强的最具代表性的300种成分股作为编制对象,并以这些成分股的自由流通量为权数、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期点数为1000点的股价指数。
(二)沪深300指数的特点
与其他指数相比,沪深300指数在编制上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采用自由流通量为权数,这保证了该指数是反映流通市场股价的综合动态演变。所谓自由流通量,简单地说,就是剔除不上市流通的股本之后的流通量。具体地说,自由流通量就是剔除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国有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冻结股份、受限制的员工持股、交叉持股后的流通量。这个特点保证了投资者能在流通市场买到自己所需要的该指数数量,便于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投资组合和指数化投资。
二是在成分股权重的确定上,该指数采用分级靠档法,共分为九级靠档。这样做的目的是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结构的特殊性以及未来可能的结构变动,同时也能避免股价指数非正常性的波动。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三是在样本股的调整上,该指数设置备选名单,其目的是为了固定样本数量的指数的样本股临时调整,如样本股公司退市、合并等,以提高样本调整的可预期性,增强指数管理的透明度。
四是引入了大市值公司快速进入沪深300指数的机制。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新股发行重新启动,一批国民经济支柱型企业陆续上市。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如果不能及时地将这些股票纳入成分指数,指数功能就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中国银行被调入后,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从65.56%提高到70.18%,流通市值覆盖率从59.38%提高到59.66%。沪深300指数的流通市值越大,指数期货标的物被操纵的可能性就会越低。因此,经广泛征求市场意见,并经指数专家委员会审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补充大市值公司快速进入指数的规则。
(三)沪深300指数的优势
与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相比,沪深300指数的编制有以下几个优势。
第一,沪深300指数属于成分指数,新股上市(除少数大市值公司外)不会马上进入指数,从而保证了指数的稳定性。而新股如果在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时上市,就被纳入指数的计算范围,这会影响指数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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