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中国为“东方专制政体”的典范(2)

一个世界强国的复兴 作者:康拉德·赛茨 2007-08-28 09:45

  在中国数千年的帝制历史上,实际也只有一个独裁专制者:秦始皇。它源之于法家的统治学说,众所周知是一个“通过令人敬畏、惧怕而实现其统治的政府”。在后来的历史中,秦始皇帝以其短命王朝,即天赋之命很快就被上天收回的教训而成为所有后来者的警钟。他们从中意识到了另外一种实现统治的途径:以增长国民的富裕生活取代增长国家的权力。他们也意识到了另外一种统治方式:通过道德教育去维持统治。

  尽管,儒家的帝制借鉴了法家学说,对小民实施刑法,但是它仍力图通过对百姓从小就开始教育,通过皇帝及其大臣们的道德表率,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共存并保障社会等级秩序。皇帝及其大臣们的中心任务就是发挥作为社会道德榜样的影响力。通过儒家伦理道德的普遍渗透,再加上由地方绅士对具体社会团体,如村镇、集市、商业行会等的领导,进行国家治理。儒家的帝制形式所显示的是,长期的道德灌输和礼貌行为对于一个社会的文明生活以及国家的稳定是何等的重要。欧洲的专制主义规则是无法理解这种国家管理体制的。

  即使“经过启蒙的绝对君主专制”也无法理解这种国家的管理体制。康熙的帝制法则,即他在遗昭中所表述的法则,尽管似乎可以与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那“国家第一公仆”之说相比,但是康熙的国家尚未经过“启蒙”!当欧洲的启蒙运动者与过去的迷信进行抗争时,儒家的皇帝们却把理想和榜样放在远古的周朝。此处的区别一清二楚,借用弗里德里希的口头禅就是: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对于一名儒家的皇帝来说,这样的口号是不可想像的,因为恰恰相反,他和他的大臣们所肩负的任务就是,引导国民统一生活在儒家伦理道德学说的基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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