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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史 II 作者:菲利浦•阿利埃斯与乔治•杜比 2007-08-29 02:28
模样与诱惑。对身体的赞扬可以在娱乐文学中找到。象哥特雕塑将身体刻画成扭曲和笨拙的姿态一样,文学也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刻画身体。以优雅的语汇描述女性之美的惯常语句流行千古:肤如凝脂,白里透红;秀发金黄;容貌端方,削长的脸,高且挺的鼻,明澈纯净的眼,薄而红润的唇。相对应于每一个美丽女子都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男人,因此,一个克利热或者一个奥卡萨,实际上都只是他所爱的女人的对应物。关于女人身体的文学主题都借用隐喻手法。爱情之箭的轨迹使克雷蒂安R26;德R26;特鲁瓦将女人身体的各个部分与箭的各部分一一对应起来。十三世纪对身体的描写更加清晰具体,比如,坚挺的乳房被拿来与坚果相比。文学中还没有为雕像突起的臀部找到准确的对应物,但是在诗中通过节律的停顿强调女人的臀部。腰部通过镶边的外衣得到表现,这种镶边外衣留下的缝隙给了别人窥视的机会,正是通过窥视,想象出外衣包裹下的身体的曲线。
“武功歌”主要依靠强调肌肉强健的传统方式,反映男人的俊美。典雅文学对男性之美的描述不惜笔墨地加以铺陈。弗拉芒卡的情侣被这样描述的:“盛放的五月玫瑰,也没有他的皮肤美丽动人,他的皮肤该白皙的地方白皙,该红润的地方红润,白红相配真是恰到好处,完美至极。他的耳朵外形美观,饱满方圆、坚挺红润;有一张能说会道、妙语连珠的嘴,所说的一切都让人爱怜之意顿生;他的牙齿整齐洁白,赛过象牙;他有着圆润的下巴,看上去刚强有力,下巴的两角微微朝外分开,使他看上去更显亲切可爱;他的脖子挺直、修长、有力,且上面没有一根青筋暴露或骨头凸出;他膀宽腰阔,犹如巨神阿特拉斯 的样子;他的肌肉虬,二头肌发达,手臂也因之厚重;他的双手阔大、有力、厚实。手指关节平坦,他的胸部开阔,腰部略窄。至于他的臀部,决不松软!它们都呈方型,非常强壮;他的大腿匀称,内侧厚实。膝盖十分光滑,双腿健康,修长,笔直,而且紧紧并拢;他的脚上面成躬型,脚背略高。没有人能在赛跑中超过他。”
在罗马文学里流行甚广的这些典型形象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出,肤色在形体美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理想的皮肤是在白如凝脂中微染红润,颜色被作为身体肤色,更精确的说,体质的象征。至于性格,“乐天”的性格讨人喜欢,因为性格开朗会让人肤色清润,脸上洋溢着快乐幸福之情;而“忧愁”或者“阴郁”性格总是与灰暗的肤色密切相关。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对信徒的描述,告诉我们乡绅有着乐天派的肌肤:伊壁鸠鲁 衣钵的真正继承者,他喜欢在早上喝掺酒的汤。在拉托尔R26;兰德里书中的那个优秀的情人,是一个衣着得体、注意打扮、从不冒“毫无特色”之险公开露面的人。由于他在酷寒之中穿得不够保暖,冻得“象只公鸡那么红”,这使他得到了他追求的女人的喜欢。对这个女人来说,肤色是阳刚和健康的标志。
正是因为这种对男性身体高度推崇,所以在许多精心构思的故事情节中,俊美男性得到非常突出的表现是不足为奇的。在某些故事情节中(比如《弗拉芒卡》),男性角色很清楚自己得之于身体的一种优势,他精心地修饰过自己,但又故意表现出对自己外表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某些情形中,人们清醒地意识到从他们身体上得到的特权。在《纪尧姆R26;德R26;多尔》中,上流社会的年轻男女们得到邀请,“赤足捋袖”去一眼泉水中戏耍。女人的忖衣被当作毛巾来用,这使得这些春心萌动的年轻男子能够“窥视到雪白的大腿”。在这里,衣服和身体之间的联系弱化了,提供了窥视肉体的机会,展露了身体本身的魅力,身体仪态的狂欢节同时也就是示爱求欢的狂欢节。
改善身体。小说和医学论著在梳妆打扮方面达成了一致。亨利R26;德R26;蒙德维尔将身体的各部分比拟性地描述成衣服的各部分,好象除了使用这些社会性的符号外,没有其它更好的方式来向人们揭示身体的秘密一样。皮肤是一张斗篷,身体的各种隔膜是内衣,而身体内部的其它器官就象包裹在内里的织品。身体构造成为了一种社会隐喻。
“武功歌”主要依靠强调肌肉强健的传统方式,反映男人的俊美。典雅文学对男性之美的描述不惜笔墨地加以铺陈。弗拉芒卡的情侣被这样描述的:“盛放的五月玫瑰,也没有他的皮肤美丽动人,他的皮肤该白皙的地方白皙,该红润的地方红润,白红相配真是恰到好处,完美至极。他的耳朵外形美观,饱满方圆、坚挺红润;有一张能说会道、妙语连珠的嘴,所说的一切都让人爱怜之意顿生;他的牙齿整齐洁白,赛过象牙;他有着圆润的下巴,看上去刚强有力,下巴的两角微微朝外分开,使他看上去更显亲切可爱;他的脖子挺直、修长、有力,且上面没有一根青筋暴露或骨头凸出;他膀宽腰阔,犹如巨神阿特拉斯 的样子;他的肌肉虬,二头肌发达,手臂也因之厚重;他的双手阔大、有力、厚实。手指关节平坦,他的胸部开阔,腰部略窄。至于他的臀部,决不松软!它们都呈方型,非常强壮;他的大腿匀称,内侧厚实。膝盖十分光滑,双腿健康,修长,笔直,而且紧紧并拢;他的脚上面成躬型,脚背略高。没有人能在赛跑中超过他。”
在罗马文学里流行甚广的这些典型形象特征中,我们可以看出,肤色在形体美中占有多么重要的位置。理想的皮肤是在白如凝脂中微染红润,颜色被作为身体肤色,更精确的说,体质的象征。至于性格,“乐天”的性格讨人喜欢,因为性格开朗会让人肤色清润,脸上洋溢着快乐幸福之情;而“忧愁”或者“阴郁”性格总是与灰暗的肤色密切相关。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对信徒的描述,告诉我们乡绅有着乐天派的肌肤:伊壁鸠鲁 衣钵的真正继承者,他喜欢在早上喝掺酒的汤。在拉托尔R26;兰德里书中的那个优秀的情人,是一个衣着得体、注意打扮、从不冒“毫无特色”之险公开露面的人。由于他在酷寒之中穿得不够保暖,冻得“象只公鸡那么红”,这使他得到了他追求的女人的喜欢。对这个女人来说,肤色是阳刚和健康的标志。
正是因为这种对男性身体高度推崇,所以在许多精心构思的故事情节中,俊美男性得到非常突出的表现是不足为奇的。在某些故事情节中(比如《弗拉芒卡》),男性角色很清楚自己得之于身体的一种优势,他精心地修饰过自己,但又故意表现出对自己外表漫不经心的样子。在某些情形中,人们清醒地意识到从他们身体上得到的特权。在《纪尧姆R26;德R26;多尔》中,上流社会的年轻男女们得到邀请,“赤足捋袖”去一眼泉水中戏耍。女人的忖衣被当作毛巾来用,这使得这些春心萌动的年轻男子能够“窥视到雪白的大腿”。在这里,衣服和身体之间的联系弱化了,提供了窥视肉体的机会,展露了身体本身的魅力,身体仪态的狂欢节同时也就是示爱求欢的狂欢节。
改善身体。小说和医学论著在梳妆打扮方面达成了一致。亨利R26;德R26;蒙德维尔将身体的各部分比拟性地描述成衣服的各部分,好象除了使用这些社会性的符号外,没有其它更好的方式来向人们揭示身体的秘密一样。皮肤是一张斗篷,身体的各种隔膜是内衣,而身体内部的其它器官就象包裹在内里的织品。身体构造成为了一种社会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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