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价值与价格体系的形成(1)

财富增长论 作者:熊比特 2007-09-06 12:54

  一种商品的数量对于每一个人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依存于他能用它来获得的货物的价值。如果后者是变化着的,交换价值也会根据当时的可能性而波动。如果一个人改变了他的需求方向,交换价值也同样会改变。当一种货物找到了它在交换中的最佳位置时,如果条件不变的话,交换价值会停留在一个确定的高度上。很显然,从这种意义上说,同一种商品的任何一个单位的交换价值对不同的人是不同的,这不仅是由于他们的嗜好不同,也不仅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经济情况不同,更与这些事实完全没有关系的另外的一个方面,即由于个人所交换的货物不同。但是,市场上任何两种货物的交换数量关系中,每种商品的价格关系对于所有的个人都是一样的,不论他们是贫还是富,就像我们在上面所说过的那样,每一种货物的价格都是同其他货物的价格相联系的,这一点只有当我们把它们当成同一个交换媒介来看时,才会看得明白。

  



  现在让我们引进这个价格的交换媒介,并让我们选定黄金来担负“货币商品”的作用。为了我们的目的,对于人们熟知的交换理论我们讲得很少,可以说是十分简短的。但是,对于货币理论我们必须说得多一些。在这里,仅限于那些今后会对我们有所帮助的那些论点,即使对这些,也只是在对我们以后的论证有必要的限度内才加以论述。因此,我们将把在本书中不会再出现的问题暂时放在一边,例如金银复本位制的问题或货币的国际价值问题。对于有些理论,它们的价值存在于我们没有机会去认识的那些方面,我们会毫不犹豫地用那些比较简单的,或为人们所知道的理论去代替,即使它们在其他方面还很不完善,但只要对我们有用就足够了。

  



  经验告诉我们,每一个人均赋予他的货币存量以价值。在市场上,所有这些个人的价值将会导致在单位货币与所有其他货物数量之间建立一种确定的交换关系,在原则上就像我们以前关于其他货物所说的那样。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竞争,以及各种使用可能性之间的竞争,在给定条件下,产生的货币“价格”同其他货物一样多。因此,这些货币价格就像任何其他的价格一样,是以个人的价值估计为基础的。可是,这些个人的价值估计又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呢?在这里对于货币我们没有像对其他商品那样做一种简单的解释,这种解释往往在于个人从其消费中所获得的需要满足。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根据维塞尔的论点:物质商品的使用价值提供了它的历史基础,在这种基础上货币获得了同其他货物的交换关系,这种关系是比较确定的。货币对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它在市场上的价格往往会偏离这个基础,这一点是很明白的。作为货币的黄金所具有的个人边际效用和价格,离不开它作为商品的个人边际效用和它的市场价格。因为,如果一旦离开了,就会存在一种连续不断的趋势,通过将艺术品铸成金币,或将金币加以熔化来消除这种差别。这种判断是正确的,不过,这并不能证明什么。一种商品在两种不同的用途上往往会以同样的价格卖出,我们不能以此得出结论说,一种用途确定了这个价格,另一种用途只是随从这种价格。恰好相反,是两种用途共同决定了这一货物的价值尺度。两种用途中如果有一种用途不存在,它的价格就会有所不同。货币商品就是处于这种地位上的,它有两种不同的用途,虽然在两种用途中边际效用和价格都肯定相等。如果货物能够从一种用途自由地流入到另一种用途上的话,它的价值绝不能仅仅从艺术用途的角度去解释。如果我们想象全部货币商品的存量都是铸币,那么,这一点就变得特别明显了。即使在这时货币还是会有价值和价格的,但上面的解释显然就站不住脚了。一方面停止铸币,另一方面禁止熔化。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实例,说明货币价值具有独立的性质。

  



  因此,作为货币的货币价值,在理论上是完全可以同材料的价值分开的。诚然,后者是前者的历史源泉。我们在解释货币价值的具体实例时,原则上说,可以忽略材料的价值,这就如同我们在考察一条河流的下游的某些方面时,可以忽略从其发源地流入的水量一样。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按照他所拥有的货物的比例,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按照用价格表示的这种货物的比例,获得一定数量的某种没有使用价值的交换媒介,我们知道,每一个经济周期的一切货物都必须换成这种交换媒介,然后把这种媒介当做交换媒介来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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