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和土地(1)
我们可以用生产力的组合这个概念解释生产过程。这些组合的结果,就是产品。现在我们必须精确限定所要组合的是什么东西:一般说来,就是所有各种的物体和生产力。从某一角度来说,它们又是由产品构成的,只有一部分物体是大自然赐予的,还有许多从物质意义来说的“自然力量”也会给我们提供很多意想不到的产品,它们包括的,一部分是物质的东西,另一部分是非物质的东西,例如电流。其次,把一种物品看作是产品还是生产资料,这常常是一个人们如何进行解释的问题。例如,劳动可以被看做是工人所消费的产品,也可以被看做是原始的生产资料或生产手段。我们倾向于后者,即对我们来说劳动不是产品。
货物是列入这一类还是列入那一类,常常依个人的观点为转移。因此,同一种货物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消费品,对另一个人来说就可能是生产资料。同样,某一货物的性质,可能常常依其指定的用途为转移。
在理论文献特别是早期的理论文献中,有很多有关这一类问题的讨论,这里我们只是指出这一点,请读者去参考。下面我们将讨论更为重要的问题。
人们常常将货物按“位次”来分类,依其离最终消费行为的距离而定。消费品常常属于第一位,由消费品直接产生组合中的货物居于第二位,如此类推。依次分类时不要忘记,只有已在消费者手中准备进行消费的货物才可以列入第一位,例如,面包师傅手中的面包,严格说来,只有当它和送面包人的劳动相组合时才能进入第一位。位次较低的货物,如果不是自然界的直接赐予,那就总是来自位次较高的货物的组合。虽然这种方式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来表示,但为了我们的目的最好是把一种货物列入它曾经从中出现过的最高位次。据此,劳动就是居于最高位次的货物,虽然在所有其他阶段也会看到它,但劳动在一切生产开始的最初阶段就已经出现了。按照生产过程或组合的顺序,每一种货物都通过添加其他属于较高或较低位次的货物而成为消费品,借助这种方式,它逐渐走到消费者面前,就像一条河流那样,它借助于流淌进来的条条小溪,冲破各种拦阻,从而形成了主流。
有一点我们不得不考虑:当我们由低向高来看它们的排序时,货物会变得越来越没有固定形态,它们会越来越失去自己的特性,即预先决定其只作一种用途而不作其他用途的那些特性。在货物的排序上我们走得越远,货物就会越加失去它们自己固有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货物为达到特定目的的效能,即:它们的潜在用途越广泛,它们的意义就越普遍。我们遇到可辨别清楚的货物越少,相应地单个的种类会变得越来越广,货物的家谱也变得越来越单薄了。这意味着,我们选择的观点离开消费品越远,居于第一位的货物就变得越来越多,它们都是来自居于较高位次的相同货物。当货物完全地或部分地是按照同样的生产资料进行组合时,我们就说,它们是在生产上彼此有关联的。因此,可以这样说,货物在生产上的关系是随着它们的排位顺序而增加的。
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依照货物等级的顺序依次上升,那么,最后我们很自然的就会走到合乎我们目的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即是我们所讲的生产要素,这些最终要素是劳动和自然的赐予‘或者说是“土地”’,很明显,是劳动提供的服务和土地提供的服务,这是无须进一步论证的。所有其他货物至少包含着两种要素中的一个,多数场合是包含着两者。我们可以把所有货物分解成为“劳动”和“土地”,就是说,我们可以设想所有的货物都是劳动服务和土地服务的集合体。反之,消费品是特殊的一类,其特点是可供消费的产品。其余的产品,即“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一方面是这两种原始生产货物的体现,另一方面又是“潜在的”消费品,或者说是潜在消费品的组成部分。至此我们尚没有找到理由要在它们之中看到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以后我们就会知道,这之中根本就不会存在这种理由。我们可以把它们分解成为劳动和土地,也可以分解消费品,或者按照相反的做法,把原始的生产要素设想为潜在的消费品。其实,这两种看法都只适用于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很简单,因为它们没有独立的存在。

货物是列入这一类还是列入那一类,常常依个人的观点为转移。因此,同一种货物对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消费品,对另一个人来说就可能是生产资料。同样,某一货物的性质,可能常常依其指定的用途为转移。

在理论文献特别是早期的理论文献中,有很多有关这一类问题的讨论,这里我们只是指出这一点,请读者去参考。下面我们将讨论更为重要的问题。

人们常常将货物按“位次”来分类,依其离最终消费行为的距离而定。消费品常常属于第一位,由消费品直接产生组合中的货物居于第二位,如此类推。依次分类时不要忘记,只有已在消费者手中准备进行消费的货物才可以列入第一位,例如,面包师傅手中的面包,严格说来,只有当它和送面包人的劳动相组合时才能进入第一位。位次较低的货物,如果不是自然界的直接赐予,那就总是来自位次较高的货物的组合。虽然这种方式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来表示,但为了我们的目的最好是把一种货物列入它曾经从中出现过的最高位次。据此,劳动就是居于最高位次的货物,虽然在所有其他阶段也会看到它,但劳动在一切生产开始的最初阶段就已经出现了。按照生产过程或组合的顺序,每一种货物都通过添加其他属于较高或较低位次的货物而成为消费品,借助这种方式,它逐渐走到消费者面前,就像一条河流那样,它借助于流淌进来的条条小溪,冲破各种拦阻,从而形成了主流。
有一点我们不得不考虑:当我们由低向高来看它们的排序时,货物会变得越来越没有固定形态,它们会越来越失去自己的特性,即预先决定其只作一种用途而不作其他用途的那些特性。在货物的排序上我们走得越远,货物就会越加失去它们自己固有的特性,这种特性就是货物为达到特定目的的效能,即:它们的潜在用途越广泛,它们的意义就越普遍。我们遇到可辨别清楚的货物越少,相应地单个的种类会变得越来越广,货物的家谱也变得越来越单薄了。这意味着,我们选择的观点离开消费品越远,居于第一位的货物就变得越来越多,它们都是来自居于较高位次的相同货物。当货物完全地或部分地是按照同样的生产资料进行组合时,我们就说,它们是在生产上彼此有关联的。因此,可以这样说,货物在生产上的关系是随着它们的排位顺序而增加的。
这样一来,如果我们依照货物等级的顺序依次上升,那么,最后我们很自然的就会走到合乎我们目的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即是我们所讲的生产要素,这些最终要素是劳动和自然的赐予‘或者说是“土地”’,很明显,是劳动提供的服务和土地提供的服务,这是无须进一步论证的。所有其他货物至少包含着两种要素中的一个,多数场合是包含着两者。我们可以把所有货物分解成为“劳动”和“土地”,就是说,我们可以设想所有的货物都是劳动服务和土地服务的集合体。反之,消费品是特殊的一类,其特点是可供消费的产品。其余的产品,即“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一方面是这两种原始生产货物的体现,另一方面又是“潜在的”消费品,或者说是潜在消费品的组成部分。至此我们尚没有找到理由要在它们之中看到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以后我们就会知道,这之中根本就不会存在这种理由。我们可以把它们分解成为劳动和土地,也可以分解消费品,或者按照相反的做法,把原始的生产要素设想为潜在的消费品。其实,这两种看法都只适用于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很简单,因为它们没有独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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