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基本的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和土地(3)
领导与被领导的劳动区别开来的其他特征似乎决定了领导劳动的性质:领导的劳动具有某种创造性的特质,即它能为本身制定出自己的目的。第二,由独立劳动和工资劳动的区别,同样可以追溯到领导的劳动和被领导的劳动的区别。独立劳动之所以是一种特别的东西,恰恰是因为它具有领导劳动的职能,而在其他方面与工资劳动并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独立的个人自行进行生产,同时也做执行的工作,那么,他是把自己分成了两个人,一个是领导,一个是普通的工人。
很容易看出,处于较高等级这一特点,即监督职能本身,并不构成实质上的经济区别。在工业组织中,仅仅依据一个工人位于另一个工人之上,也就是处于指挥和监督的地位这一情况,并不能使他的劳动在本质上有什么与众不同。即使从这种意义所说的“领导”不动一个手指头,不参与直接的劳动,或不对生产做出任何直接的贡献,但他仍然在执行着一种平常所说的间接劳动,譬如说,就像一个看守人一样。作为这种处于“领导”地位的劳动来说,其更大的贡献似乎可以赋予它的另一个因素,这一因素往往是更为重要的,即:在于其对生产的方向、方法和数量做出决定。上述较高的顺序虽然在社会学上也许十分重要,虽然人们往往认为其在经济上没有多大重要性,但在做出决定的职能上,人们却可以看到一种实质上的区别。
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决策者做出决定,其必要性在任何工作中都会出现。即使是一个补鞋匠的徒弟,如果他自己不做出某种决定,不独立地决定一些问题,不管事情多么小,他便无法做好修鞋这件事。“做什么”和“怎样做”师傅是教过他,但这并没有免除他应有的独立性。当一个电力公司的工人到一个家庭去修理照明系统时,他也需要对“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做出一些决定。一个代理商不得不在价格方面参与决策,在一定范围内还可能把制定货物价格的权力委托给他人,然而他却既不是“领导”,也不一定是“独立的”。至于企业的领导或其他独立的人,他们需要对很多的事情去做出决定,做出决议。但是“做什么”和“为什么要做”也是有人教给他的。
他首先应该知道怎样去做,他已经懂得了技术的生产以及有关的全部经济数据,此外,其他有待于他做出决定的,同补鞋匠的徒弟所做的决定只是程度上的区别了,而做什么则是由需求给他规定好了的,他不制定出什么具体的目标,但给定的环境迫使他去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给定的数据肯定是会改变的,但这种改变究竟采取什么方式,改变的速度如何,结果如何成功,那就要看他的能力了。其实,任何工作的执行都是这样,作为一个“领导”,他的行动不是根据一般的表象,而是根据事物的某些象征,他要学会如何注意这些象征,特别是从他的顾客的需求直接表现出来的那种趋势。对于这种趋势他应有所了解,懂得去分析,通常只有次要的因素才可能是他所不了解的。根据这种说法,可以这样说:只要个人在自己的经济行为中只是根据已知的环境得出结论,那么他们究竟是领导别人还是被人领导就无关紧要了。
前者的行为同后者的行为都服从于相同的规律,而建立这种规则性,并表明表面上是偶然的东西实际上是被严格确定了的,就是经济理论的根本任务。而这的确就是我们在这里所研究的,也是经济学所致力研究的。
因此,根据假设,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一般没有真正的领导者,或者说真正的领导者其实是消费者。对于那些主管工商企业的人,他们工作的职责只是执行由需要或需求以及由给定的生产资料和方法为他们所规定了的事情。个人只有当他是消费者时,只有在他表示需求时,才会有影响。从这层意义上说,几乎每一个人都参加了生产的领导,参与领导的人不仅是肩负企业领导责任的人,而且是每一个人,特别是从最狭窄意义说的那些工人。除此之外,个人对生产的领导并没有其他的意义。

很容易看出,处于较高等级这一特点,即监督职能本身,并不构成实质上的经济区别。在工业组织中,仅仅依据一个工人位于另一个工人之上,也就是处于指挥和监督的地位这一情况,并不能使他的劳动在本质上有什么与众不同。即使从这种意义所说的“领导”不动一个手指头,不参与直接的劳动,或不对生产做出任何直接的贡献,但他仍然在执行着一种平常所说的间接劳动,譬如说,就像一个看守人一样。作为这种处于“领导”地位的劳动来说,其更大的贡献似乎可以赋予它的另一个因素,这一因素往往是更为重要的,即:在于其对生产的方向、方法和数量做出决定。上述较高的顺序虽然在社会学上也许十分重要,虽然人们往往认为其在经济上没有多大重要性,但在做出决定的职能上,人们却可以看到一种实质上的区别。

我们应该看到,作为决策者做出决定,其必要性在任何工作中都会出现。即使是一个补鞋匠的徒弟,如果他自己不做出某种决定,不独立地决定一些问题,不管事情多么小,他便无法做好修鞋这件事。“做什么”和“怎样做”师傅是教过他,但这并没有免除他应有的独立性。当一个电力公司的工人到一个家庭去修理照明系统时,他也需要对“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做出一些决定。一个代理商不得不在价格方面参与决策,在一定范围内还可能把制定货物价格的权力委托给他人,然而他却既不是“领导”,也不一定是“独立的”。至于企业的领导或其他独立的人,他们需要对很多的事情去做出决定,做出决议。但是“做什么”和“为什么要做”也是有人教给他的。

他首先应该知道怎样去做,他已经懂得了技术的生产以及有关的全部经济数据,此外,其他有待于他做出决定的,同补鞋匠的徒弟所做的决定只是程度上的区别了,而做什么则是由需求给他规定好了的,他不制定出什么具体的目标,但给定的环境迫使他去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动,给定的数据肯定是会改变的,但这种改变究竟采取什么方式,改变的速度如何,结果如何成功,那就要看他的能力了。其实,任何工作的执行都是这样,作为一个“领导”,他的行动不是根据一般的表象,而是根据事物的某些象征,他要学会如何注意这些象征,特别是从他的顾客的需求直接表现出来的那种趋势。对于这种趋势他应有所了解,懂得去分析,通常只有次要的因素才可能是他所不了解的。根据这种说法,可以这样说:只要个人在自己的经济行为中只是根据已知的环境得出结论,那么他们究竟是领导别人还是被人领导就无关紧要了。

前者的行为同后者的行为都服从于相同的规律,而建立这种规则性,并表明表面上是偶然的东西实际上是被严格确定了的,就是经济理论的根本任务。而这的确就是我们在这里所研究的,也是经济学所致力研究的。
因此,根据假设,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一般没有真正的领导者,或者说真正的领导者其实是消费者。对于那些主管工商企业的人,他们工作的职责只是执行由需要或需求以及由给定的生产资料和方法为他们所规定了的事情。个人只有当他是消费者时,只有在他表示需求时,才会有影响。从这层意义上说,几乎每一个人都参加了生产的领导,参与领导的人不仅是肩负企业领导责任的人,而且是每一个人,特别是从最狭窄意义说的那些工人。除此之外,个人对生产的领导并没有其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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