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点:上海大众的诞生(2)

解密“民企造车第一人” 作者:郑作时 2007-09-12 04:02

  “随后的谈判都不再是以补偿贸易为中心了,谈的都是合资。为什么要搞合资?一是可以利用外资,二是可以使外方把技术给我们,在合资期间不断地给我们。当时,美国有通用、福特,通用谈了三次。日本只有一家日产,谈了两次,丰田没响应,后来十分后悔。法国有三家,雷诺谈了一次,雪铁龙谈了十几次,标致谈了两三次。意大利有一家菲亚特。德国大众谈得最多,达三十多次,最后确定大众为合作伙伴。我们选择的标准很明确:一要有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二要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合作信誉;三是不仅要同意转让整车技术,零部件技术也必须转让;四是在战略上与我们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合作生产的轿车,一定要是外方最新款的、能作为公务车和出租车使用的中档车。要允许并帮助我们出口。雪铁龙谈了十几次就是因为车型,它有一个中档车型,不过已经生产了几年,正准备下马,新上的车型是A级车。通用是中档车,也很先进,但没有将整车技术给我们,也不行。雷诺是国营厂,和我们关系也很好,很坦率地说你们需要的车型我们没有。普桑是1982年新款,1983年合资以前,我们就开始装配这种车,这种车耐用,虽是中档车,但重量和A级车差不多,比较轻。标致是帮助雪铁龙,并没有给我们车型,它明确说与雪铁龙是一个大集团。”仇克回忆说。

  “在战略目标上,日、德的合作态度截然不同,日本不希望在亚洲为自己树立一个竞争对手,而德国正相反,大众在亚太地区没什么市场,战略目标与我们一致。”

  日本不愿意看到中国成为它在亚洲汽车市场的竞争对手,车型上要不就是要下马的,很便宜,新车型的要价很高,它与中方合作,只肯卖产品,不肯卖技术;雷诺没有中方需要的合适车型;雪铁龙的中档车刚刚下马,当时最新的产品已经是小型车,结果三家公司先后出局。

  德国大众为了与日本竞争,多年来一直在亚洲寻找合作伙伴。它与伊朗和韩国都曾有过合作意向,后因前者政局动荡,后者市场过小,又已经与美国合作,最终只能罢手。

  中国汽车工业终将与日本在亚洲市场一决高下,这一战略目标与德国大众不谋而合。同时,德国大众对中国潜在的市场前景非常看好,这些都构成了双方合作的重要基础。

  从1979年1月到1984年10月,谈判持续了五年半,仅在法律问题上,就“纠缠”了三年之久。大众当时是第一次与社会主义国家合作,没有经验可循。当时国内没有《合资法》,德国大众要求如果双方出现纠纷,法院仲裁应采用德国法律或者与德国法律基本一致的瑞士法律的有关条款。这一要求遭到中方拒绝。1982年用一个月时间推出的中国首部《合资法》,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匆忙出台的。随后又出台了《合资法》的实施细则,这才使双方终于越过了法律上的障碍。

  1984年10月,上海汽车集团与德国大众正式签约,1985年3月,上海大众宣告成立。仇克任上汽集团副董事长,兼上海大众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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